4月30日晚,据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公积金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7号,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多子女家庭在上海市购首套房,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即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可达144万元。
据证券时报5月1日报道,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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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楼市重大利好!
按照《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另外,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本市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操作细则》(简称《细则》),多子女家庭的职工(简称借款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在本市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在上海市购买首套住房,其中,首套住房按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认定;申请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其他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政策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现行规定执行。
按照《细则》,个人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2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4万元。
此外,《细则》显示,多子女家庭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及配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或者按照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租赁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
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共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
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提取条件。
多地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
除了上海,近期,广东潮州、河南省、贵州贵阳等多地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多孩家庭购房、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付购房首付款等。
4月24日,潮州住房公积金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项措施,其中提出首付提取政策,职工首次购房,且为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以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同时,潮州也提出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提高10%,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提高20%;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提高20%。即以家庭为单位,每户每年提取最高限额不超过11520元。
同日,河南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20万元、90万元统一调整为150万元。
4月23日,贵州贵阳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取消了三项住房公积金使用限制条件,包括取消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取消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取消线上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的限制。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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