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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付智军 通讯员 潘正军 马竣浩)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原本到了颐养天年的年龄,可巩义市河洛镇八旬老人白某却因难以维持生计而苦不堪言。日前,巩义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帮助白某夫妇解了燃眉之急。
白某与老伴膝下养有2儿1女,两人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如今两人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正该儿女报答养育之恩的时候,子女间却对赡养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相互推诿或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致使两位老人陷入困境,只能含泪艰难度日。
今年3月,巩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磊在与巩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座谈中,了解到白某夫妇的情况后,当即赶赴老人村子进行走访调查。
在与当地村委及白某沟通后,张磊得知,白某的长子和次子每月向两位老人支付少量生活费,但难以维持生活,女儿则未尽到赡养义务。时间久了,两个儿子总觉得心里不平衡,颇有怨言。面对儿子的抱怨,女儿的不管不问,老人犹如打碎牙齿咽肚里,有苦说不出。
为妥善解决白某和老伴的赡养问题,检察干警认为,子女应尽却未尽的义务导致老人生活陷入困窘,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且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3月23日,巩义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随后,张磊为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引导和帮助两位老人于4月19日在巩义市法院立案。
为了弥补家庭裂痕,张磊主动与承办法官、援助律师一道开展调解工作。他们耐心对白某的子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地劝导教育。4月26日,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就赡养老人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遂当庭作出民事调解书,三个子女每月向白某及其老伴支付赡养费,每月至少探望老人一次,保证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用支持起诉职能打开弱势群众维权新渠道的一个写照。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鼓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张磊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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