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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邓强 刘训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笑雪
“加入联合社后,有‘三农’工作经验的专职会计为合作社管账、做账。资金的来去、使用情况一目了然,提高了管理效率,我也能安安心心地养猪了。”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某生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谢开华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几个月前,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还困扰着谢开华。
去年,北湖区纪委监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在对合作社专项资金的检查中,发现某生猪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了涉农项目建设财政补贴资金150万元。但该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等,合作社既没有财务凭证,也没有记账资料。这是为什么?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该合作社建设大型沼气工程争取到了150万元的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建设均按要求进行,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使用等也符合规定。但因为合作社没有聘请专职会计,该工程项目确定承建公司后,合作社就把相关的原始凭证等资料都交给了承建公司处理,自己没有保留任何财务资料,造成账目不明。
专项监督检查中,北湖区纪委监委在抽查的20家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检查了60笔财政扶持资金共计1000余万元,发现未做账、未交账本、无收支原始票据、未通过银行账户结算、未取得税务发票、凭证与附件金额不相符等做账不规范问题39个。
北湖区纪委监委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监察建议,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不规范、账务管理混乱、流程手续不全的合作社划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红线;督促有关部门指导部分优质合作社成立涉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专门设立联合社财务服务部,解决合作社财务不规范问题。谢开华所在的合作社因此受益。
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农村“三资”监督等为切口,进一步加大“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力度,坚持监督、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理念,以监督促进整改、完善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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