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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上级院“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部署,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交口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消”字号产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主要针对县城和个别乡镇药店所经营的“消”字号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辖区药店经营者的相关许可证照和“消”字号产品的进销台账,检查“消”字号产品的报告等。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药店未能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复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针对发现的问题,交口县检察院和县卫健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法治宣传和普及,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经营者说明情况,并督促整改。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取证,切实履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加大对“消”字号产品问题线索的关注力度和案件办理力度,强化与卫健局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严把“消”字号产品安全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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